比方說風度這回事。
今天的課上老師提到在西方國家有幾項不成文的男士風度守則,在香港普遍應該沒有太多人聽過的:
- 在行人路上,男士要在靠馬路的一邊走,女士則在偏內的位置。那是因為以前馬路上滿是泥濘,當有泥濘濺上行人路時,男士可保護女士免被濺污。即使放在現在,萬一有車剷上行人路,男士都可以保護女士,免於危險。
但係咁樣,有咩事起上黎,咪係個男士死先? - 同樣道理,男士跟女士進入餐室時,應是男士先進,確保裡面沒有危險,比方槍戰什麼的,才到女士。這個,連我們的比利時教授也不知道。
原來一向的ladies first,可能是錯的,因為點都係要男士身先士卒。講起上黎,呢個禮儀係唔係黑手黨年代出現架,好地地一間餐廳會有槍戰? - 上落樓梯,都應是男士走在女士前頭,除了在適當時候為女士伸出緩手,更可避免別有用心的男士偷看女士裙下春光。落樓梯回頭機會不多,而且正常的距離下,男士即使回頭也不會看到什麼,那當然還要把樓梯的斜度、步速等計算在內,but that's the idea。
呢個最make sense,所以no comment。
而所謂的男士風度,更可說是男士必然承受的規範。當然,作為女性我一樣會對有風度的男士加分,因為這是等於是告訴別人「你很可靠」,起碼在可見的細節上你會為別人著想,會去照顧他人
即咁,如果間餐廳有槍戰,老遠都聽到聲啦,仲會走入去咩?退一步講,如果係怕一入去有咩意外,好似係倒瀉嘢,既然男士可以擋子彈,咁即刻拉個女士走係唔係實際啲呢?
怕泥濘濺到女士身上,但濺到男士的衣服,咪又係要女士洗?倒不如說是男士帶女士避開泥濘還好吧。
如果要再說下去,大抵又是另一篇academic essay了。但我總覺得風度應是一種精神上的東西,而不是什麼幫女朋友拿個根本跟自己的打扮不合襯的手袋之類的低層次行為。
其實最會搵男士笨的,未必是社會這個framework,而可能是濫用「風度」二字的公主病女人。你看每年情人節有多少男士叫救命的笑話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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